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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权威发布各级公告

[日期:2013-10-31 19:06:53]   来源:[字体: ]

   工人日报是一张全国发行的国家级媒体,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报,是中国最高级别的几大综合报刊媒体之一,日发行量全国第二大报。
工人日报作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发布公告的指定媒体,每年发布声明公告中最高级别的法院及劳动争议仲裁公告2万多则,发布的各级各类声明公告均合法有效。


《工人日报》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综合性报纸。1949年 7月15日在北京创刊,是一张以经济宣传为重点的全国性综合性中央级大报,毛泽东同志亲自为之两次题写报名。“文化大革命”中于1966年12 月31日停刊。1978年10月 6日恢复出版。日出对开 1张。在北京、上海、武汉、南昌、广州、成都、重庆、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印刷发行。日发行量为220万份(1988)。

《工人日报》(Workers' Daily)的读者对象是全国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先后在《工人日报》社担任社长和主编的是陈用文、冯诗云、高丽生、邢方群、郭国涌、李冀。宗旨是维护广大职工的正当权益,提高职工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劳动积极性。并加强对工业经济的宣传,指导  工人日报
工业建设。  工人日报1949年7月15日创刊号
《工人日报》创刊时规定的任务是:“专门代表中国工人阶级说话的报纸,指导广大职工工作、生活、学习,解答在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并成为培养干部的学校,学习各种知识的教科书”,“《工人日报》要成为职工运动的集体宣传者和组织者”,“要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指南针、组织者、鼓舞者、喉舌和顾问……”。
八十年代的《工人日报》,所担负的任务是:(1)通俗地宣传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为职工知政、议政、参政提供舆论阵地。(2)宣传改革和开放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新成就、新经验和新问题。(3)对职工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科学素质。(4)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利,发挥舆论监督作用。(5)宣传工运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工会在改革中的作用和工会自身的改革。
该报以报道广大职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活动和宣传先进人物为主要内容,以职工和通讯员提供的各种稿件为主要稿源,力求使工人群众成为新闻的主体,替工人说话,为工人办事。每年报道先进人物400~500个,收到群众来信14~15万件,发表来信1000多件。报纸设有“理想与道德”“工会理论与实践”“企业家之友”“工会生活”“政工之页”等副刊和专刊,以及以刊登职工作品为主的“工人的画”“工人摄影”等副刊。经常刊登解答工人群众思想认识问题的系统讲话材料。
报社还编辑出版培养工人写作队伍的新闻业务刊物《工人通讯员》(1984年起改名《新闻三昧》,月刊)。经常举办 群众性活动,如“振兴中华读书知识竞赛”“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漫画大赛”“笑的使者──中日职工漫画展” “神州大地” 摄影比赛等。从1984年12月起,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合办中华新闻函授学院,为各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宣传工作人才,先后已招收学员2.2万多人。工人日报社与各级政府机构、各群众性团体、国有大中型企业、非公企业、权威媒体均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具有强大的互动能力,多次联合众多单位成功实施多项颇具影响力的重大活动。《工人日报》是综合性中央级大报,发行量大,发行区域广,读者群主要分布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
2010年11月16日,由《工人日报》正式推出中央主流媒体首个《农民工专刊》,内容主要指向宣传报道农民工群体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和他们的成功实践,及时介绍各地、各界关心、关怀农民工的好做法和好经验,随时反映农民工的心声,引导农民工正确表达自身的主张和诉求等。体现了中央媒体对农民工问题的深切关注,反映了农民工社会地位的变化。《农民工专刊》固定在每周二的四版出版,全国彩印。
“服务三工(工厂、工会、工人)”是《工人日报》的办报宗旨,贴近企业,贴近职工,在广大职工中普及奥运知识是《工人日报》的时代责任。